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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辨证论治”新发现:叶橘泉,倡导“辨证论治”的先驱者(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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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放初期,中医界强调中医诊疗的“辨证施(论)治”是符合科学的。“证”的主要范畴就是“八纲”。
解放初,国家*策延续了延安时期的“中医科学化,西医中国化”,还是批判中医传统理论的。年批判了贺诚、王斌后,为了消除“中医不科学”的观念,中医界开始强调中医诊疗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,是符合现代医学的整体观念的,是“科学”的。而论述的切入点自然就是中医“辨证”或“辨证论治”。初期主要并不是为了强调中医的特色,而是为了强调中医的科学性。中医特色论是后来西学中运动中才特别强调的。
年11月,叶橘泉在译编的《中医诊疗.修订前言》(木村长久、矢数道明等合著)中说:“中医的辩证施治,首先注目于阴阳、寒热、虚实、表里、上下、顺逆的“整体观念”,体察病位、病情的传变,从调整内外环境的矛盾出发,通过一系列的现象(症候群)的鉴别,并掌握各个不同阶段的综合征象而作适宜的处理,这是中医临床医学的成就。它和细胞病理学的局限病灶、偏重解剖的机械观点有着本质上的不同。”。叶氏此论强调的是中医辨证论治的“整体观念”。
任应秋《伟大的祖国医学的成就》(年2月)一文分十部分论述,其第五部分标题即是“辨证论治的整体观念”,他此文也是强调中医诊疗具有“整体观念”。类似于叶橘泉所论的翻版。
任应秋先生民国北京四大名医之孔伯华先生曾云:“辩证论治,全凭纲要。纲者两纲,日阴日阳;要者六要,日表、里、虚、实、寒、热。”孔氏年11月过世,此论未明具体出自何文,待考。
民国到新中国初期,中医名家论辨证论治,实际具体都是首要指“八纲辨证”,说“辨证论治”之辨证结果“证”中含有“病机”,主要也是指八纲,并非后来说的那么繁杂的病机。说“证”含有“病机”常令人眩惑,不若说是含有“病性”或“性质”简明。任应秋先生始论“辨证论治”时就没有使用“病机”,而是使用“性质”一词。
年叶橘泉《对卫生署中医委员会拟定中医专校课程之意见》一文中就说:“中医治疗的对象,完全凭籍在证候之上。“证候”即恶寒、发热、头痛、胸闷、腹胀等症状之中,更辨别其在表、在里、属虚、属实。如表热、里热、虚热、实热等。”他晚年在《论中西医结合》(年)又说:“‘临床辩证’主要是‘八纲’,提纲挈领,执简驭繁。‘论治’就是抓方药,研究药效。处方要求相对地固定,作为临床观察、实验研究,处方选药一定要具体,不可以法代方。”
任应秋的《中医病理学概论》(年成书),其实基本就是一本研究“辨证论治”的著作,他定义的“辨证论治”是这样的:“中医辨证论治的方法,是依据机体病理变化的若干证候群,辨识为某种性质的证候,而确定其治疗,……。”何谓“某种性质的证候”?任氏当时所谓的“证候”(证)的主要范畴就是“八纲”,他说“阴、阳、表、里、寒、热、虚、实的辨证论治方法,是祖国医学在治疗上的最重要关键。”可见任氏当时所谓的辨证,具体而言,其实主要就是指“八纲辨证”,其“辨证论治”的“辨证”就是将病象群辨识为“表寒证”“里实热证”之类,其“辨证论治”的结果主要是一个治法,如“辛温解表”、“泻实攻邪”之类。
任氏所谓的“辨证论治”中的“证”,是辨证的结果,不是辨证的对象,这是特别要注意的。“将综合病象辨识为某性质的证而论治”表述为“辨证论治”,在中文的习惯中是可以的,没有问题,中文自古就有这样表述的习惯,如成语“明辨是非”“真伪莫辨”的“是非”、“真伪”都是辨的结果而不是辨的对象。有人批评“若证已经为医生思辨判断的结果,那还要辨什么?”这种批评是站不住脚的。
秦伯未在《中医入门》(年9月)中对“辨症论治”的解释是:辩就是分析鉴别;症就是症状、现象;论,就是讨论、考虑;治,就是治疗的方针。注意,他的“辨症论治”用的是症状的“症”字。《中医入门》第二章第一节辨症,首先就说八纲辨证:“每一个病,都有错综复杂的症状,要找到他的关键,掌握它的主要方面,必须懂得运用八纲,八纲就是阴阳表里寒热虚实,为辩证的纲领,其中阴阳尤为纲领的纲领。表里、寒热、虚实,实际上是阴阳的演绎,亦称六变,它指示了病变所在的部位、病情的征象和邪正消长的变化。”秦氏是将八纲视为“辩证的纲领”,他曾说“至于辨证论治的法则,有依据六经来辨证的,有的依据三焦来辨证的,最重要的是根据八纲。”
秦伯未先生任应秋的“辨证论治”和秦伯未的“辨症论治”,虽有一字之差,但两者整体含义基本是一样的。差别在于,任氏的“证”是辨证的结果,是有“性质”的,不是辨证的对象,而秦氏的“症”则是辨证的对象。从孙其新《当代名医秦伯未辨证论治精华》一文可知,秦氏认为“言登”、“证”、“症”是一个字,应统一为“证”字,所以秦氏不论说“辨症论治”还是后来说“辨证论治”,其“症”或“证”字都是指辨证的对象。其实20世纪80年代之前,“辨证论治”一词文字还没有共识定型,证、症通用并不奇怪,如上海中医学院直到年还出过一本《辨症论治》为名的教科书。“辨证论治”成为中医主要特色后,“证”和“症”字的含义才开始强调分异,不过如今汉语权威字典中还没有反映这种改变。
后来“辨证论治”的字面意思还是按着任应秋所论的方向发展下去了,因此后来才有了中医“证”本质的研究。
另外,我还注意到,日本汉方中“证”和“症”字的分异大概更早些,大塚敬节、矢数道明等人的《中医诊疗要览》(年刊行、年增订)中,就说:“中医古书中,“言登”与“症”同用,有时表示症状,但现今“言登”与“症”多区别使用。”
学界传说最先提出辨证论治特色(特点)说的,是西学中学者孙世荃,他在年01期《中医杂志》发表《辨证论治和机体反应性问题》中提到“辨证论治是中医诊断学和治疗学的基本原则。以证为对象进行治疗,反应了中医在诊断和治疗学上的特点”。其实说孙世荃最早提出特色说显然是错误的,秦伯未年《中医入门》第一章第一节就是“中医的特点”,此节论述的一是整体观念,二就是辨症论治。更早的在民国时期就有杨则民、叶橘泉等人明确指出了中医具有“辩证”用方药的特点。
年9月秦伯未《中医入门》将“辨症论治”列为两个“中医的特点”之一。同年9月,南京中医学院编著的《中医学概论》(西学中教材),绪言中说:“祖国医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,是我国人民几千年来同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总结。在它独特的理论体系指导下,确立了“辩证论治”的医疗原则。……。”因为两书的发行量都很大,“辨证论治”的影响自然扩大。年第一版中医学院试用教材《中医内科学讲义》将“辨证论治”作为中医“基本特点”写进了教科书。此后中医学界就不断地强调“辨证论治”是中医的基本特色,把它逐渐抬高到成为“中医”的代名词。
未完待续……请看下文(下)